如此“新奇”的書,引起了許多評論。
某書評說:「孩子的小摩擦,衍生成欺人的噁心,噁心一點點長大,擴散成大摩擦,大摩擦又造成世界的大災難。即令你不是執行處決的劊子手,你仍要為發動戰爭而負責,即令飢荒不曾發生在你身邊,你仍可能是袖手旁觀的冷漠鄰居,人人都是兇手!」
某導讀從四個層面來探討「錯誤」,結論是:「如果我們真心向上帝認錯,上帝會說'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' 吧?可惜人類常不肯認錯,推卸責任,難怪自作自受,飽嚐心靈的顛沛流離。所以,認錯不僅是面子問題,還是左右生死的大事哪!」
我的感想又不同了,當初我選擇出版這本書,是因為它使我體會到「責任」的真諦:有些人,有些事,離我們很遠,卻和我們有密切的關係,這種思考方式可以讓我們跳脫獨善其身的小框框。我們在此書封面上,特別加了貼紙文案:「關心921地震災區,是你我無可推卸的責任。」(注:1999年九月二十一日發生於台灣的大地震,造成許多家破人亡,台中、南投地區尤其嚴重。)
以上三種詮釋,到底哪一種才「對」呢?其實,閱讀文學作品,是一種創造的過程,讀者有權自由詮釋作品。圖畫書當然也是一種文學作品,因此上述三種詮釋,都是「對」的,若非要問有什麼是錯的,只好說,只准一種標準答案存在的想法,「錯」了。
台灣許多圖畫書都在卷尾,加上譯者或評論家執筆的「導讀」,好教讀者「該怎麼讀」。原本就缺乏信心的父母,被這麼一「導」,恐怕更加不敢「胡亂」品味這本書。放眼世界,歐美或日本的圖畫書,都沒有在書後畫蛇添足的附上導讀,頂多附上作者簡介,或輯錄幾句書評。
早在1938年,Louise Rosenblatt 即推出「讀者反應理論」的經典《文學即探索》
(Literature as Exploration),他認為文學作品只在讀者閱讀時才存在,是讀者將知識、情緒的意義,注入文字符號中,藉以產生有組織的想象經驗。一本靜靜擺著的圖畫書,不過是一疊裝訂妥當的紙,必須要有讀者讀它,書中所蘊藏的意涵與謎團才能浮現,才能解開。如果沒有讀者心靈的躍動,作家與插畫家的創作理想便無從完成。更重要的是,每位讀者有不同的經歷和心靈,他們對同一本書有不同的反應與感想,一本好的圖畫書,文字和圖畫層次豐富,可令男女老少讀後各有思考和收穫,《不是我的錯》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談到此,或許您已明白為什麼和英出版的一百多本圖畫書中,很少有導讀,即使有,也以夾頁方式呈現。是的,那是為了不任意干預作品的創意與完整的文學性,給讀者最大的自由,讓他們親自加以詮釋。